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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 105學年度第55屆學生家長會第一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國立金門高及中學學生家長會

105學年度第一次家長代表大會會議議程

一、   會議時間:1059241630

二、   會議地點:金門高中科學大樓視聽室一

三、   介紹與會人員

主持人黃會長克標:去年高三學生畢業後,家長代表部分為新任及高一各班新代表也有許多人尚未互相認識,因此逐一項各位介紹,也讓學校的行政幹部多多認識。(以下略)

四、   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會員代表總人數61人,目前代表含接受委託出席人數共25人,已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家長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19條第1項規定,會員代表大會應有會員代表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代表大會會議開始。

三、校長致詞:校務報告(見會議資料,詳如附件一)。

四、會務工作報告:(104學年度會務成果報告及經費決算,詳如附件二及附件三)

五、提案討論:

案由一:104學年度家長會會務報告及經費決算案,請審議。

  明: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4條第3項規定,委員會應將決算案交監察委員審核後,提下屆家長代表大會審議辦理。

()本會104學年度家長會會務報告詳如附件二;經費決算表業經擬妥,如附件三。

  議:全數通過。

 

案由二:105學年度家長會會務計畫及預算案,請審議。

  明: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辦理。

()本會105學年度家長會會務計畫,詳如附件四。

()本會105學年度家長會經費預算表,詳如附件五。

  議:全數通過。

 

案由四:請選派家長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人員,請討論。

  明: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選派代表參與法定應參與之會議」之規定辦理。

()家長會法定應參與之學校會議計有: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輔導工作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繁星計畫審查委員會、教師專業發展會議、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委員會、代收代辦費審查委員會、交通管理委員會。

  辦:

經與會代表選派參與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名單如後:

校務會議代表:翁文奧

申訴評議委員會:李智源

學生獎懲委員會:林長鴻、許燕輝

教師評審委員會:黃克標

輔導工作委員會:宓位任(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宓位任(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委員會:張輝忠、張再團

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翁文奧

家庭教育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教師專業發展會議、繁星計畫審查委員會、代收代辦費審查委員會等以上委員會,經家長代表大會決議授權家長委員會議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選派家長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人員。

  議:全數通過。

 

   案由五:選舉家長會委員

     明:依據本辦法第9條第1項、第2項及第13條第7款之規定辦理。

     辦:

(一)   本會105學年度委員以選舉方式產生。

(二)   學校有身心障礙學生者,前項委員總額內,保留一席為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議:全數通過,家長委員會之委員名冊如附件六。

 

   案由六:選舉家長會常務委員

     明:依據本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辦:

(一)       本會105學年度常務委員以選舉方式產生。

(二)       105學年度常務委員、副會長及家長會長(依本辦法規定常務委員5人,包括會長及副會長)

     議:經選舉結果如後,常務委員有: 黃克標、許燕輝、翁文奧、張輝忠、林長鴻,共計五位,常務委員名冊如附件六

 

   案由七:選舉家長會會長及副會長

     明:依據本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辦:

(一)       本會105學年度家長會長以選舉方式產生。

(二)       請委員從常務委員中選舉家長會副會長及會長。

  議:經選舉(或推舉)結果如後

        :許燕輝、黃克標

            長:翁文奧

 

六、臨時動議及校務意見交流:

翁會長文奧:本校上一學年生活作息時間有所改變,雖然一開始部分家長有些反彈的聲浪,所幸校方先以問卷調查、再與家長充分溝通後,以取得全校性的共識,最後多數人仍希望維持調整後的作息時間;經過一年時間的適應後,作息狀況尚稱良好,也很感謝學校的用心,希望未來在各種校務推展上能秉持一樣的精神,與家長會一同替全校師生努力。

 

七、主席結論:

家長會的立場是站在學生的角度替學生想,因此跟學校的橫向聯繫很重要,所有為學生好的事情,家長會都會盡力來做,也希望各位代表能出錢出力,讓學校的校務發展更蒸蒸日上,師生的表現能再創佳績。

 

八、散會:1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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