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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七屆會議紀錄 / 第五屆理監事會議 / 校友會第5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金門縣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校友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21123(星期六)上午830

二、地點:科學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主席:顏達仁理事長                         

三、出席人員:應到62人、實到44

四、列席人員:

五、主席:顏達仁理事長                                   

六、主席致詞:社團的平台選舉競爭很厲害,第四屆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感謝校長、所有老師及理、監事的幫忙,順利的把工作做完,每年的校慶及學校的任何活動,校友會參與都非常多,校長覺得校友會對學校的幫助非常大,在校同學也很感謝所有學長姐校友們的幫忙,今天要選出新的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在金門中學良好的精神,希望大家還是盡量把這工作做好,各位如果覺得可以為金門中學的同學服務,就請踴躍參加活動來競選理監事,理監事是無給職的工作,是一種奉獻,當初在學校所得到的現在要加倍奉還。如果各位認為同伴或同學有能力可以為我們服務,選票預留空欄可以填上名字參加競選。感謝學校校長及所有老師,幫我們做很多事情。

七、來賓致詞()

八、報告事項:如會議資料(略)。

九、討論提案:

提案:

案由:建請修正「金中校友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部分條文

說明:依據本會第四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通過,因經費有限,取消大專院校組,後移會員大會決議,第九條及第十條得併為一條,修訂第三條第一款德育成績。

 

現行條文

金中校友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

一、宗    旨:為鼓勵本校生及校友努力向學,以培植地區人才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對象:凡現就讀本校之學生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公費生除外)之本校校友,均可申請。

三、申請資格:

高中智育成績各科及格且平均在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肢體殘障生體育分數不受限制)。

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平均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上列以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者為限。

四、名額及金額:

       (一)高中組:十五--廿五名,每名新台幣1000元。

(二)專科組:六--十名(公私立各佔二分之一),每名新台幣2000元。

(三)院校組:六--十名(公私立各佔二分之一),每名新台幣2000元。

五、申請時間:每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

六、申請手續:

(一)應繳證件:

1.申請書一份(向本會索取)。

2.學年平均成績證明書,並由就讀學校註明未得其他獎助學金。

3.在學證明,大專組應檢具金門高中畢業證明書及學生證影印本各乙份。

(二)申請方式:

1.申請人或家長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妥申請表件檢同有關證件向本會申請。

       2.外地函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

(一)本會審核小組定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開會審查決定並公佈之。

(二)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審查結果通知受獎人。

八、獎金頒發:

(一)高中組配合金門高中週會頒發。

(二)大專組受獎人應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攜帶私章及身份證(影印本)來本會具領(在台人員可由家長或親友代領)。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提請委員會會議決議修正之。

十、本辦法提經委員會會議通過,並訂於七十八學年度實施。

 

修正條文

金中校友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

一、宗    旨:為鼓勵本校生努力向學,以培植地區人才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對象:凡現就讀本校之學生,均可申請。

三、申請資格:

高中智育成績各科及格且平均在75分以上,德行評量無小過或小過以上之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肢體殘障生體育分數不受限制)。

四、名額及金額:3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

五、申請時間:每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

六、申請手續:

(一)應繳證件:

1.申請書一份(向本會索取)。

2.學年平均成績證明書,並由就讀學校註明未得其他獎助學金。

3.在學證明。

       (二)申請方式:

          1.申請人或家長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妥申請表件檢同有關證件向本會申請。

           2.外地函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

(一)本會審核小組定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開會審查決定並公佈之。

(二)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審查結果通知受獎人。

八、獎金頒發:配合金門高中週會頒發。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提請委員會會議決議修正之。經委員會會議通過,並訂於七十八學年度實施。

決議:通過。

 

十、臨時動議。

1.陳常務監事水芳:

  本屆的經費使用上比較節省,高中的很多活動都可以從旁協助,期待下一任的理事長要更會花錢才對,非常謝謝理監事及學校的支持,尤其會計帳目方面做得一清二楚,謝謝大家。

2.楊監事成業:

  建議修正組織章程第13條從五位常務理事增設副理事長二人。

3.陳常務監事水芳報告:要先釐清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要選擇其中哪一個。

4.楊監事成業:人團法規定會員人數超過300人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低於300人則為會員大會。

5.顏理事長答覆:請各學長通融本次會議先不通過,先維持選理事長一人,今天會議的重點先把理、監事選出來。

6.李常務理事再杭:選舉辦法可以修正,理監事、常務理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理事選舉每位候選人限圈(填)選理事人(含本數)修正為十五人,監事選舉每位候選人限圈(填)選監事二人修正為人(含本數)。

7.決議:修正選舉要點第六條為

本會理監事、常務理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選任之。理事長及常務監事採無記名單記法選任之。

理事選舉每位候選人限圈(填)選理事七人(含本數)修正為十五人,監事選舉每位候選人限圈(填)選監事二人修正為五人。

 

十一、選舉事項:

選舉理事(全體會員互選)

當選人

1顏達仁、2李再杭、3楊清國、4王添泉、5蔡錦杉、6李沃士、7陳金文、8楊瑞松、9吳啟騰、10盧志輝、11蔡錦清、12蔡育仁、13吳成宗、14李有忠、15陳水芳

      候補理事

1王先正、2林英生、3陳松泉、4黃壽桂、5王再生      

(二)選舉監事(全體會員互選)下列5名當選堅事

1楊成業、2許維民、3洪國正、4王先勝、5顏少棠

候補監事

1楊紫玫、2李立邦             

十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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