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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章則 / 自修室使用規則

國立金門高中圖書館自修室使用規則

一、  本校圖書館一樓為自修室,開放時間為每天上午7時至夜間10時,凡本校同學皆可使用。

二、  使用本室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請保持肅靜,不得有任何妨害他人閱覽之行為。

(二)走動腳步須輕,儘量不要製造聲響。

(三)禁止在本室睡覺,談天,玩撲克牌及飲食、喝飲料。

(四)不得任意搬動桌椅,不可更動室內陳設。

(五)不得以任何物品、書籍預佔座位,違者視為廢物清理回收。

(六)未達一定使用人數,不得隨意開啟冷氣。

(七)夜間最後離開者,須負責關門窗及電燈冷氣等。

三、  本室以供自修閱覽為原則,其他活動應申請同意後方得使用。

四、  如有違反規定者, 視情節輕重按校規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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