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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學申請

若老師因課程需要,規劃校外進行教學活動,請完備以下程序:
 
一、申請表件:
1.教學活動申請表  (紙本、必要,如附件,亦可至教務處索取紙本)
2.家長同意書      (教師自行評估)
 
二、相關流程:
1.校外教學日至少1週前:備齊上述申請表件至教學組,以利教學組協助完成核章程序。
2.完成戶外教於填報: 連結(學校代號: 710301)
 
3.校外教學日前:
(1)核章完畢後正本由教學組留存。
(2)如涉及調代課,請教師務必自行與受影響之任課老師及班級聯絡確認。
 
4.當日:
(1)校外教學當日請注意師生安全。
(2)課程開始及結束務必掌握出缺席(點名),並確保同學全體一同離校及返校,避免個別學生擅自離隊,衍生安全及秩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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