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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屆傑出校友推薦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

一、目的:為慶祝校慶表揚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之校友,以為在校學弟妹之楷模。

二、表揚對象:凡曾在金門高級中學就讀之學生,含初中部及附屬各類科畢肄業之校友,有具體之傑出成就者。

三、表揚類別:

1、行政類    2、社會服務類   3、教育類     4、藝文體育類

5、企業類    6、軍警類       7、醫學類     8、學術科技類

四、推薦方式:

       1、自由申請或由校友兩人以上具名推薦或母校師長、校友會理監事或各界推薦。

       2、推薦時請填寫推薦表,除填寫各項資料外,優良事蹟請據實填報。

五、推薦時間:

自即日起至226日止受理申請或推薦(推薦表)。

六、評審方式:

       1、由校友會及校方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2、名額暫訂每類一至三名由評審委員票選產生。

七、表揚方式:

1、校校慶慶祝大會中接受表揚。

2、各大媒體公開報導。

八、本要點經校友會理監事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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