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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 / 107文化走廊壁報競賽辦法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107學年度文化走廊佈置壁報競賽辦法

一、目的:為加強各項教育宣導與培養學生創作能力,特訂定本辦法。

二、內容:以配合校內重要活動、知識宣導與節日慶典為原則。

三、實施要點:

()訂於107學年度上學期辦理高一、高二分組競賽。

()以班級為單位由學務處抽籤決定週次及佈置主題。

()佈置班級必須在符合版面大小四張全開及厚度不超過1cm之規格限制下,搜集資料、設計製作,力求作品精美充實並能發揮主題意義。

()各班製作之壁報,請於107920()午休前繳交至綜合大樓2樓舊地科教室,並於海報上標示班級,以便集體評分,超過繳件時間不予評分。

()評分於921()下午進行,由學務處聘請校內專業老師擔任評審。

()補助各班材料費新台幣­400元。

()獎懲:

1、各組取最優前三名,頒獎狀乙面以資鼓勵。

2、認真製作且表現優異之學生由導師推薦敘獎。

3、佈置製作敷衍之班級學生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並必須重新製作。

()各班可隨時商請本校相關專業教師協助,製作與佈置時則應請導師現場指導。

四、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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