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高級中學家長會
104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議議程
一、 介紹與會人員:略
二、 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委員總人數22人,目前委員出席人數17人,已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家長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委員會議開始。
三、 校長致詞:
首先感謝各位代表的出席,身為一個外地人來到金門,也希望未來個外代表能多多指教。我在上任初提出三個一切,「一切為學生」,學校的一切工作以學生為中心;「為一切學生」,讓所有的孩子得到適當的教育,提升學習效能;「為學生的一切」,指導學生做好品德與健康等教育。
接著則是提升學校的行政效能、依法行政,重視校園的安全,例如本校的側門在上課期間是開放的,但外校的車輛經常會從側門穿越校區,或停進停車場,影響學生安全甚鉅,故本學年在上課期間都是關閉的;另外包括游泳池屋頂C型鋼問題,因長年氯氣附著造成鏽蝕,鐵屑掉落造成學生受傷等,因此本校也與縣政府研議配合停車場的建設,規劃另建體育館、游泳池,現階段則請國教署支援經費以更換游泳池屋頂。第二點則是提升教師的教學效能,近年因會考的關係,造成學生的程度差異變大,因此教師在課堂上50分鐘的教學效能就顯得很重要,故本校自今年開始推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希望能提升教師的專業,另外本校今年也從教育部獲得800萬元的經費發展優質化計畫,發展特色課程,讓學校有新的動力與課程。最後則是提升學生的學習效能,現在的學生的外在誘惑很多,包括手機、電腦、平板等,上課滑手機、睡覺等,我在巡堂的時候都會提醒學生要認真的聽講。推廣學習診斷與體驗學習等,讓孩子重建信心、喜歡學習。
五、提案討論:
案由一:請推舉本會104學年度家長會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案。
說 明:依據本辦法第9條第4項及第13條第8款規定辦理。
擬 辦:
(一)本會104學年度財務委員、監察委員以推舉方式產生。
(二)請就委員中選(推)104學年度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各一人,辦理家長會經費暨會務監察事項。
決 議:經與會委員選舉(或推舉)結果如後:
財務委員:李炎鵬; 監察委員:顏少棠
案由二:為因應會務需要,本屆家長會擬敦聘洪子聖等擔任日常會務行政人員,提請 審議。(提案人:會長黃克標)
說 明:
一、 依據本辦法第11條第1項及第13條第9款規定辦理。
二、 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擔任會務人員,經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爰此,本屆家長會擬敦聘洪子聖先生擔任總幹事,董志隆先生擔任副總幹事,以辦理日常會務。
三、 家長會為辦理日常會務,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若干人擔任會務人員,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均為無給職,並得經委員會同意後給予津貼。
決 議:全數通過。
案由三:為因應會務需要,本會擬敦聘黃金樹先生等11人擔任本會顧問案,提請 審議。(提案人:會長黃克標)
說 明:
一、 依據本辦法第11條第2項及第13條第9款規定辦理。
二、 黃金樹先生等11人熱心公益,經邀約後願意擔任本會顧問,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校務及會務發展。
三、 本會顧問名單:顧問團團長黃金樹,顧問:陳永東、張輝明、陳聰泉、蔡其雍、李根遠、吳成宗、黃壽桂、楊瑞松、林有鑫、陳再發先生等共11人。
決 議: 全數通過
六、臨時動議及意見交換:
無
七、主席結論:
很感謝廖校長替學校盡這麼多心力,還有學校的教學團隊也是非常優秀,剛好教師節快到了,我也在此代表家長會向各位老師致上最崇高的謝意,未來一年家長會會盡全力協助學校的校務工作,家長委員們也都會積極參與學校的各項委員會或工作會議,盡力協助學校解決孩子們的問題,讓學生無後顧之憂,全心學習。
八、散會: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