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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會員

 
金門縣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校友會會員登記及繳費辦法金門縣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校友會會員登記及繳費辦法
 
第一條:本會採會員制並依人民團體組織法立案,證書號碼 (九十)府社字第九○二五二七四號。
第二條:凡符本會組織章程第五條 (即國立金門高級中學及其前身金門中學就讀之歷屆畢、肄業各界校友)之規定者,均 得填妥入會資料卡,繳交會費成為會員(會員入會資料卡如附件)。
第三條:會員會費分常年會費及永久會費。
第四條:常年會費每會員年繳納新台幣伍佰元正,除於入會時繳納外,往後每新年度之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一日為繳納期限。
第五條:永久會費每會員為新台幣壹萬元正,於入會時繳納,爾後無須再繳納年會費,成為永久會員。
第六條:會員無論任何事由出會者,會費恕不發還。
第七條:本會名譽會員免納會費。
第八條:本辦法由本會理事會訂定,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增修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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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校友會會員登記資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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